河南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海龙在“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三场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河南省对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提供3项待遇保障措施:
1、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 河南省直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额度不低于上年同期绩效工资总量的10%。在此基础上,将援鄂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提高2倍,所增加支出一次性据实核增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增的绩效工资要重点向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加班加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倾斜,确保参与疾病救治和疫情防控的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酬同待遇。
2、落实卫生防疫津贴。从2020年1月1日起,河南省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根据工作性质、防护难易、危害程度等情况,分别执行每月560元、450元、350元、260元的标准。临时参加有关防疫工作的人员,根据实际接触情况享受相应类别的津贴,按实际接触天数折算发放。
3、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相关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补助300元;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补助200元标准。疫情防控期间,援鄂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在相应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首次上报起始时间为河南省应急响应开始之日,即1月24日,临时性工作补助和慰问金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基数。(记者 于素文 吴文可 文 王晓伟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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