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9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第2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曝光了10批次不合格调味品,快看看你家厨房有没有吧?
通告显示,本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6类食品260批次样品,涉及调味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糕点、蜂产品和食用农产品。
食醋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总酸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9批次食醋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总酸不合格。其中,有3批次食醋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分别为:洛浦县穆萨帕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正宗调味醋(酿造食醋)、青稞食醋和青稞食醋(酿造食醋)。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按照国家标准《食醋卫生标准》(GB2719-2003)规定,菌落总数的限量值≤10000cfu/mL。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或者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温度等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有5批次食醋检出总酸不合格,分别为:昌吉市恒丰食品厂生产的恒丰白醋;焉耆县凯都河艾孜子地亚农副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凯都河酿造食醋3批次,生产日期分别为2019年05月29日、2019年05月10日和2019年04月29日;莎车县民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喀力特丝酿造食醋(生产日期为2019年05月03)。
总酸是食醋的品质指标,反映其特色的重要特征性指标之一。对酿造食醋来说,酸度越高说明发酵程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浓,质量也就越好。按照国家标准《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规定,食醋中的总酸应≥3.50g/100mL。其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或未按标准执行,产品与标签标注等级不匹配等造成。
另外,还有1批次食醋既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又检出总酸不合格,为:莎车县民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喀力特丝酿造食醋(生产日期为2019年06月03)。
红烧酱汁检出两项质量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还有1批次为新疆昌吉市恒丰食品厂生产的红烧酱汁,该样品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和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两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迅速而完全地被人体组织所吸收,进入人体后即分散于血浆和许多的器官中,有抑制体内多种氧化酶的作用,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2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9年 第65号)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