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9月4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糖果制品、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3大类食品31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2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不合格食品涉及,糕点不合格4批次,糖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酒类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1批次,饮料不合格1批次。
糕点不合格4批次
不合格食品中,糕点不合格4批次,分别为河南省裕隆时代百货有限公司购物中心店销售的标称河南恒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牛奶麦片,大肠菌群超标;淇县庙口镇金太阳生活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辉县市紫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椰蓉味蛋糕、1批次肉松味蛋糕,丙二醇超标;武陟县新时代生活便利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省鑫可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乳酪沙拉面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加入食品以延迟微生物生长或化学变化引起的腐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 1。防腐剂使用不当会有一定副效应,长期过量摄入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损害。另外,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丙二醇在糕点中的最大使用量为3.0g/kg。
有2批次食品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
有2批食品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包括1批次餐饮食品和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分别为长葛市晨曦早餐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 鄢陵县马坊百家惠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禹州市宏禹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薯粉条。其中该批次红薯粉条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抗结剂和染色料等,很多国家如美国、欧盟成员国、澳洲、新西兰、日本和我国等都允许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粉条中,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而在终产品(干样品)中的铝残留最大限量不得超过200mg/kg;在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100mg/kg。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分别检出农药残留超标、禁用物质,不合格产品为河南兰美智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中牟县秋玲鱼行销售的1批次鲤鱼(活),孔雀石绿检出值为7.16μg/kg。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韭菜中腐霉利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2mg/kg。腐霉利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
氯氟氰菊酯又叫三氟氯氰菊酯,中等毒杀虫剂,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可以有效的防治棉花、果树、蔬菜、大豆等作物上的多种害虫,也能防治动物体上的寄生虫。具有杀虫广谱、高效、速度快、持效期长的特点。高效氯氰菊酯是农业杀虫剂,主要防治农作物上发生的鳞翅目害虫,具有杀虫谱广,活性较高,药效迅速,喷洒后耐雨水冲刷,但长期使用易对其产生抗性,对刺吸式口器的害虫及害螨有一定防效,强毒性。水果、蔬菜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超标主要是在喷洒使用农药配比含量过高、喷洒后雨水淋洗时间短、降解周期未到及采摘周期短造成农药的残留量过高。
孔雀石绿别名碱性绿、盐基块绿、孔雀绿,是一种三苯甲烷结构的染料,因其外观颜色呈孔雀绿而得名。自被证实具有抗菌杀虫等药效以来,许多国家曾广泛将其用作驱虫剂、杀菌剂和防腐剂,以杀灭水产动物体外的寄生虫、原生动物和鱼卵中的霉菌等。孔雀石绿可在鱼体内长时间残留,通过食物链可能对人体产生致畸、致癌和致突变等危害。我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和我国《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通知》均明确规定所有食品动物禁止使用孔雀石绿。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糖果制品、肉制品、酒类、饮料各不合格1批次,分别为驻马店市喜盈门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沂南县阳都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硬质糖果,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兴旺精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滑县老庙友谊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老庙牛腱,检验结果为不符合商业无菌要求;新密市平安路鑫荣原超市销售的标称四川省大邑县富花酒厂生产的1批次四川红高粱酒,酒精度不合格;夏邑县和美金博大生活广场销售的承德木兰山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饮用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锶、界限指标-偏硅酸不达标。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新乡、焦作、鹤壁、许昌、南阳、商丘、驻马店、兰考、滑县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不合格产品信息
相关报道: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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