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小作坊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食生〔2020〕25号)等要求,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荆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试行)》(荆食药监〔2017〕33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荆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和允许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见附件),现面向全市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请于6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
联系人:罗毅 联系电话:0724-608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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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荆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和允许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doc
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