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和购销台帐制度,建立完善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鄂州市局采取“五个一”措施,在主城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及零售市场强力推行蔬菜销售“一票通”,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该市主城区有固定门面和摊位的49家蔬菜批发户已全部印制并开始使用食用农产品“一票通”。
一、发送一本宣传资料。将《湖北省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编印成册,上门发送到所有农贸市场开办者及市场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手中(共发送700余份),不断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
二、开展一期法规培训。组织主城区20个农贸市场负责人集中学习《湖北省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其质量安全意识和履行法定职责意识,督促其支持和配合食用农产品“一票通”推广应用工作。
三、安装一块公示牌。在每个农贸市场醒目位置安装1块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公示牌,公示了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法律禁止销售(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网格监管人员信息、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以明确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体,增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监督力度。
四、送达一份《通知书》。对主城区蔬菜批发户和零售户逐户上门送达《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广食用农产品“一票通”的通知》共计400余份,要求从今年11月10日起,蔬菜批发户开始使用“一票通”,蔬菜零售户进货开始索取“一票通”。
五、组织一次专项检查。从2014年11月10日起,该局成立工作专班,对推广应用食用农产品“一票通”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指导和督促批发及零售市场蔬菜经营者按要求使用和索取“一票通”,发现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