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记者了解到,随着全省复工复产工作的逐步推进,居民小区也逐渐解封,人们纷纷走出家门。然而,解除封闭不意味着能够放飞自我,还有些人开始钻空子,以身试法......
据悉,2020年3月5日凌时5分许,执勤民警在巡逻至海南路北段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豫L89H3*的小型机动车十分可疑,在随后的检查过程中,民警闻到车内不时散发出浓郁的酒精味道,但在民警再三追问下,驾驶员张某一再表示自己没有喝酒,车内的酒精味道是朋友身上的。
由于张某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且有酒驾嫌疑,民警便将其带至大队院内,经酒精呼气检测,驾驶员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7.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民警在对其作进一步调查时发现,张某于2019年10月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过,其自身未取得任何驾驶机动车有效证件,这次无证酒后驾驶被查属于二次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对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天,罚款2500元的处罚。面对违法事实和处罚结果,张某也是后悔不已。
交警提醒:如今,虽然疫情防控初见成效,但风险隐患依然存在。舞阳交警再次提醒广大群众,莫侥幸、莫大意、少聚集、居家共渡难关。请大家一定要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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