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5月19日,韩国国税厅发布《酒类制度改善方案》,具体政策修改实施计划如下表所示:
政策内容
修改事项
修改时间
允许具备生产设施并取得酒类生产许可的企业,利用其他公司生产设施进行委托生产(OEM)
酒税法
2020年12月
简化酒类生产方法的变更程序
酒税法实施令
2020年12月
允许用酒类生产设施生产酒类以外的产品
酒税事务处理规定
2020年3月/4月
将取消酒类生产许可的规定合理化
酒税法
2020年12月
缩短酒类新产品上市所需时间
酒税事务处理规定
2020年3月/4月
扩大酒类中可以添加的添加剂范围
酒税法实施令
2020年12月
允许酒类生产商及进口商使用快递配送
酒税法实施令
2020年12月
购买者经过成人认证的邮购,无需在酒类邮购记录簿中记录购买者的身份证号
告示
2020年3月/4月
明确规定餐饮店的酒类配送标准
告示
2020年3月/4月
不以销售为目的,允许生产许可酒种以外的酒类
酒税法
2020年12月
废除强制申报啤酒、浊酒相关酒类价格的规定
酒税法
2020年12月
废除烧酒、啤酒的大型商场用用途区分标示
告示
2020年3月/4月
简化纳税证明标示的标示事项
告示
2020年3月/4月
放宽传统酒生产商加贴纳税证明标志的义务
告示
2020年3月/4月
放宽大型商场的面积标准
酒税事务处理规定
2020年3月/4月
促进传统酒酿造厂观光等旅游产业
租税特例限制法
2020年12月
允许国家、地方自治团体传统酒宣传官推出各种活动
告示
2020年3月/4月
制定酒类执照管理等相关法律
酒税法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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