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9日,欧盟委员会根据实施条例2019/2094,延长了活性成分乙丁氟灵、醚菌胺、氟啶胺、氟酰胺、代森锰锌、精2甲4氯丙酸、mepiquat、代森联、杀线威和吡唑醚菌酯的登记有效期限。
这些活性物质的登记有效期将延长至2021年1月31日或2021年2月28日。
该规定已于2019年12月29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