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3月3日,日本农林水产省发布消息称,由于中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扩大,中国产进口原材料供应不足,与消费者厅联名,对于使用中国产并需要标示原料原产地的商品,与实际使用的原料原产地不一致的情况下,要通过店铺内部的告示、公司报告、网站的公告等渠道告知一般消费者,只有在该商品的正确原料原产地相关的准确信息传达的情况下,才能够做到灵活运用《食品标示标准》,并于2020年3月3日通知了相关机构。
本次运用是为了使食品的生产及流通顺利化而采取的措施,将继续严格执行欺骗消费者的恶意违法行为。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