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月28 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按照2020年“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工作总体部署,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该局组织对161批次食品样品开展了安全监督抽检,涉及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1类食品,发现不合格样品2批次。
信息显示,其中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北安市蟠龙大饼饭店自制销售的酱牛肉(生产日期2020-1-8)检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规定。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是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主要包括亚硝酸钠和亚硝酸钾。亚硝酸盐在肉制品加工中有护色、防腐作用,但仅限用于预包装食品。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2年 第10号》中明确规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含亚硝酸盐的食品添加剂。
另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佳木斯市东风区浦东共和果品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共和果业大库提供的韭菜(购进日期2019-12-28)检出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注:2020年2月15日起,该标准被GB 2763-2019版代替。)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长期食用腐霉利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局报告。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9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食品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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