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9年 第6期) 2019年 第40号》。信息显示,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19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等指标。
微生物指标问题
库车伊德堡肥牛火锅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食品添加剂问题
新疆赛里木湖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加工的炸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
本次抽检的餐饮食品主要是发酵面制品(自制),油炸面制品(自制),酱卤肉制品、肉灌肠、其他熟肉(自制),肉冻、皮冻(自制),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自制),花生及其制品(自制),其他调味品(餐饮)和复用餐饮具。共抽检餐饮食品样品44批次,覆盖1个生产省份的28家(经营)企业,均为疆内经营企业。其中: | ||||||||||||
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1 | / | / | 新疆赛里木湖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新荣东路二巷 | 炸油条(自制) | / | / | 2019/4/14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 | 380mg/kg | ≤100mg/kg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2 | / | / | 库车伊德堡肥牛火锅店 | 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幸福城小区2号楼二层206-207号商铺 | 复用餐饮具 | / | / | 2019/4/12 | 大肠菌群 | 检出/50cm² | 不得检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